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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天业务】开启保管箱 取证定纷争

发布时间:2022-01-24 09:56:00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刘某“我家因财产分割问题正在法院诉讼,我父亲生前在招商银行武汉青年路支行租有一个保管箱,根据银行相关规定,保管箱只能本人开启,经征得法院同意,向你们处申请办理开箱清点财产的保全证据公证。”

2022年1月20日,当事人刘某到本处向公证员邓学锋叙述......


经交谈了解,刘某的父亲刘某一与张某于1993年再婚,再婚时刘某及其妹妹均已成年,张某带有尚未成年女儿随刘某父亲共同生活。2019年9月刘某一因突发心脏病抢救无效死亡。死后遗有房产、存款、理财产品等,继承人之间因遗产分割产生矛盾,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听父亲刘某一生前说过他将重要的物品存放于保管箱内,刘某认为箱内可能有遗嘱,想打开保管箱,查验父亲在箱内存放的物品。刘某向法院提出打开保管箱的申请,负责审理刘某家案件的江岸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同意刘某的诉求。


公证员邓学锋认为刘某家引起纠纷的关键点在是刘某一是否立有遗嘱,只有打开“保管箱”对相关物品进行查看、清点财产,才能为法院审理案件提供依据。经与法院审判人员电话沟通,审判人员也赞同开箱清点财产。


公证员邓学锋告知刘某本处可为其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对开启保管箱、清点箱内物品的行为和过程进行保全。同时告知刘某,因银行对保管箱有管理规定,需刘某与法院审判人员、银行共同协商。招商银行武汉青年路支行经向上级请示回复刘某,为避免现场引起纠纷,同意只在法院工作人员和公证人员在场的情况下,由银行工作人员进行开箱清点刘某一生前租赁的保管箱内物品。


2022年1月 21 日,根据当事人申请,受本处指派,公证员邓学锋和公证员助理朱德玲、摄像人员余超来到招商银行武汉青年路支行与刘某家主审法官汇合,刘某一所有的继承人全部到场。在本处公证员的面前,由银行工作人员打开保险柜,取出刘某一的保管箱,将保管箱内物品全部拿出进行清点,摄像人员余超对银行工作人员进行清点箱内物品的行为和过程全程摄像。清点完毕后,由银行工作人员将上述物品全部放回保管箱内,并将保管箱放入银行保险柜内落锁。


随着人们财富的不断增加,出于保密和安全的考虑,租用银行保管箱保存自己的贵重物品已成为一种趋势。但是法律对保险箱的管理规定尚不完善,如租用人去世后,保管箱的开启、箱内物品的清点、物品的取回以及租户到期后无法取得联系的情况下,银行是否单方收回保管箱的使用权等问题,成为困扰银行和遗产继承人的难题。公证处作为中立的第三方,提出专业、有效的公证解决方案,开“箱”探实情,取证定纷争,既可以起到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的作用,也可为银行保管箱业务的纠纷提供一条解决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