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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天寄语】人间有情 温暖执法

发布时间:2022-05-27 14:58:05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制作立案通知书,将诉状和证据材料送达至案件当事人,取证送达、实地取证、安排案件调解时间、参与调解、制作调解书等......”,这些是我在江岸区法院知识产权庭参与司法辅助的主要工作。


为落实我处与江岸区法院签订的《参与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辅助事务的合作备忘录》,我被江天公证处派驻江岸区法院参与知识产权司法辅助工作,经过为期一个月的专业培训,我已录入法院特约调解员名册,并在知识产权庭领导与同事的耐心指导下,对80件产品责任纠纷案件逐一进行诉前调解,参与取证送达40件,参与执行16件。


面对江岸区人民法院每月百余件与保护知识产权相关的案件,我深感提审法官的不易。既然组织上委派我参与司法辅助工作,我就要将工作做到最好,短短数月,我迅速成长起来。我作为新任人民调解员,能按时完成江岸区法院分配给我的各项工作,如上述所说的立案后的前期工作,包括制作立案通知书,将诉状和证据材料送达至案件当事人,针对多个类型的案件进行实地取证,对案件调解时间进行合理的排期,或遇双方因疫情影响无法到庭,安排线上调解等,忙的时候最多一天要调解7件案子,午饭都只能挤出时间吃。


公证处参与司法辅助对缓解法院办案压力,减少当事人少维权成本,提高案件庭前调解结案率,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我参与的调解案件中,有一件侵害商标权纠纷的调解案给我留下深刻印象。


原告为知名日用品生产厂家,被告则是武汉市一家小副食店的老板娘,店内售卖的商品被原告认定为是假冒伪劣产品,原告要求被告进行赔偿。刚开始原被告双方都坚持自己的想法,僵持不下。在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并仔细查阅文档材料后,我提出上门实地考察取证,经过实地考察,确认原告所述事实均属实,但与此同时我也了解到被告家庭生活困难,女儿好不容易大学毕业却被诊断出恶性肿瘤,全家人仅靠被告开的小副食店维持基本生活,同时还要支付药物治疗的庞大开销。当即我就将这个情况电告法官,在取得同意后,我拍照留存了被告的病历及重症审批表。回到法院后,我又与原告律师取得联系,将被告的家庭情况如实告知律师,且其侵权商品数量小,持续时间短,希望其做原告的工作,取得原告最大程度的谅解。调解中,我用专业的公证法律知识、热情的服务态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向当事人讲解诉求合理性,用真情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经过努力,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共识,原告同意降低赔偿金额,在被告提交了降低赔偿金额的申请后,这个案件双方最终以远低于诉状要求的赔偿金额达成和解。


这是我参与司法辅助工作以来调解成功的第一件案子,当双方当事人在我面前完成转账,签下和解协议那一刻,我内心的成就感油然而生,当看到原告被告均发来感谢信息时,我觉得一切的努力都是有结果的。


如今,我有一个新称呼——调解员。我认为在以调解等非诉讼方式化解知识产权领域的矛盾纠纷,遵从法律,发挥了公证机构的专业性优势的同时,我们也要尊重人情,这样才能使得社会处处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