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30日,张某等人向我处申请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张某等人提交了身份、户籍、结婚证、被继承人和申请人的关系、被继承人李某的死亡及被继承人李某生前办理的遗嘱公证书等证明材料。我处公证员审查了张某提交的系列材料后受理了该公证,并为相关继承人制作了谈话笔录,张某等人均确认该遗嘱为被继承人李某生前所立的最后一份有效遗嘱。同时,我处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也进行了调查核实,此遗嘱确实为李某生前立的最后一份遗嘱。
2022年6月1日,我处为张某等人出具了遗嘱继承公证书。
上述遗嘱继承公证,从受理到出证,我处仅用了二天的时间。之所以能高效快速出证,其原因是李某不久前刚在我处办理了一份公证遗嘱,将财产处置的清楚明了,避免了纷争。
李某是一名90后,已婚并育有一女,2021年体检时发现身体某部位患癌症,虽经积极治疗,但自知命不久矣。李某担心自己去世后,家庭发生变故,财产发生纠纷,经过再三思虑,于2022年3月上旬来我处申办公证遗嘱,将自己与张某共有房产中属自己的部分财产份额进行了处分。公证书拿到手后不久,李某就病世。李某的家人尊重李某生前的遗嘱,按照遗嘱内容办理了遗嘱继承公证,没有发生任何纠纷。
当下立遗嘱不再是老年人的“专利”。据统计,2021年我处办理的67件遗嘱公证中,52岁以下有11件,占16.4%。立遗嘱人的年龄逐渐趋向年轻化,此案就是一例。年轻人法律观念和权利意识的增强,是“遗嘱年轻化”的一大推动因素。实践证明遗嘱在明确遗产范围、遗愿定向传承等方面确实能发挥重要作用。
年轻人立遗嘱不再是消极,也不是终点,而是驱使他们更加清醒的认识到生命的有限,进而用有限的生命去努力探索无限的未来。80后、90后、甚至00后,他们肩负着家庭、社会等重大责任,家庭关系和利益格局更加多元,“快节奏”生活、家庭、婚姻、社会等关系的不稳定性,让年轻人普遍缺乏“安全感”,“明天和意外不确定哪个先来”,让他们感受到了生命的脆弱,通过生前立遗嘱,意欲把纠纷发生的风险降低最小,且提前思考、“规划”好自己的身前生后事,也是对家人的一种负责任的表现,年轻人这种对生死态度的转变,是一种理性的态度,也是一种时代的进步。
遗嘱是在尊重个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对个人身后财产或其他事务作出提前规划,让财产分配具有法律效力,可以预防纠纷。民法典虽将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放在同一条起跑线, 但遗嘱经过公证以后既能更好的保证其真实合法,同时又可避免遗嘱人的家属与遗嘱继承人之间发生纠纷,一旦发生纠纷,公证遗嘱更容易被法院采信。因此,我们要顺应时代的发展,利用公证法律服务向群众宣传、讲解与遗嘱相关的法律知识,帮他们答疑解惑,对要求办理公证遗嘱的人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对拟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提出好意见和建议,让他们以最适合的方式和途径立遗嘱,遵从个人内心的意愿,守护好自己的“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