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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天学习】江天公证处学习贯彻《湖北省司法厅关于切实做好公证五减便民 优化公证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

发布时间:2022-08-11 11:44:23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2022年8月11日中午,江天公证处召开全处人员大会传达学习《湖北省司法厅关于切实做好公证五减便民优化公证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和工作实际,就公证行业开展公证五减便民、优化公证服务工作进行了部署。

01

工作目标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公证行业服务水平,以“下基层、察 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推进公证“放管服” 改革,全省各公证机构通过减程序、减材料、减跑腿、减时限、 减费用等五减活动,着力打通服务群众和企业“最后一公里”,为群众、企业办事创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证服务的高效快捷,增强人民群众对公证工作的 满意度和获得感。


02

会议要求

一是充分认识“公证五减”活动的重要意义。为群众、企业办事创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证为民办事的便利高效快捷,增强人民群众对公证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是深化减证便民。按照司法部《关于做好公证证明材料清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严格落实高频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对委托、声明、遗嘱等12大类高频公证事项全面实行清单制,要求实现“清单之外无证明”。能够通过公证政务数据共享平台查询、核验的证明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证照证明原件或纸质复印件。


三是提升服务能力。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对于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无争议 的“出生、生存、死亡”等42项公证事项,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实现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目标;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积极推行线上咨询、电话咨询、现场咨询相结合的全时空、全方位咨询模式;继续推行首问负责制,进一步完善服务窗口无障碍设施建设。


四是增加服务方式。推行预约办证、延时服务,及时快捷为当事人提供公证服务。通过优化办证流程,精简办证手续,实施繁简分流等方法,尽量缩短办证时限,除需要调查、翻译及其他复杂的公证事项外,一般的公证事项在材料齐全后尽快出证;对符合“最多跑一次”范围内的公证事项,实行尽快办结;申请人属于“老、弱、病、残”的,可以向公证机构申请公证“绿色通道”服务,公证机构审查后应安排专人负责,提供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办理或上门服务。


五是优化涉企公证服务。为科创企业设计配套公证服务方案,为中小微企业开辟“服务专窗”或“绿色通道”,为企业及员工提供配套公证法律服务。深化公证服务与不动产登记业务联办工作,深度挖掘和拓展涉不动产公证新型服务领域和项目。扩大公证“一网通办”“零跑腿”试点工作,探索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数据协作,不断完善公证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建设,继续推进办理公证所需数据的共享和在线查询核验,提高数据的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六是强化公益服务。不断拓展公证公益服务事项范围,继续为特殊人群及生活困难群众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组织公证人员进社区、进企业,宣传公证法律制度、程序规则,宣传公证服务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和保障民生的做法、案例和成效,扩大公证影响力,树立公证良好形象。


《公证一次性告知内容概要》《高频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清单》内容公示如下:


《公证一次性告知内容概要》

一、本公证机构执业区域范围;

二、本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业务范围(国内、涉外、涉港澳台);

三、本公证机构服务时间、各办证点地址、联系方式和已开放的线上(咨询、查询、预约、申办)公证平台路径等;

四、申请公证事项的证明材料清单和取得证明材料的途径;

五、公证收费标准和减免费用条件;

六、公证书出具时限要求;

七、不予办理、终止公证的适用情形;

八、本公证机构所属的执业监管部门及投诉电话;

九、法律关于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有关规定。


《高频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

一、委托

(一)(自然人申办)城市房屋所有权委托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委托书涉及的不动产权利证明;

3.受托人身份证明影印件或者复印件;

4.涉及不动产处分的,提交婚姻状况证明。

(二)(自然人申办)一般事务性委托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与委托事务相关的证明;

3.受托人身份证明影印件或者复印件。


二、声明

(一)涉及法律事实的声明(出生、死亡、婚姻状况等)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与声明的法律事实相关的证明。

(二)商标转让声明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商标权利证明;

3.申请人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提交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的证明及依据;

4.受让人身份证明影印件或者复印件。


三、遗嘱

(一)处分财产的遗嘱

1.申请人身份证明;2.遗嘱涉及具体财产的,提交财产权利证明;3.指定遗嘱执行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影印件或者复印件。

(二)处理事务的遗嘱

1.申请人身份证明;2.指定遗嘱执行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影印件或者复印件。


四、公司章程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公司章程文本;

3.发起人协议或者股东名册;

4.享有表决权的参会人员名册及身份证明;

5.会议通知(或公告)及会议文件;

6.事前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


五、出生(婚生子女)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出生证明;

3.生父母的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


六、学历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学历证明。


七、学位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学位证明。


八、资格

(一)法人资格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二)非法人组织资格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九、(自然人申办)纳税状况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纳税证明。


十、证书(执照)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申请公证的证书(执照、其他证明)。


十一、文本相符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申请公证的文本原本。


十二、合同(协议)

(一)婚前财产约定协议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协议涉及具体财产的,提交财产权利证明。

(二)夫妻财产约定协议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

3.协议涉及具体财产的,提交财产权利证明。

(三)收养协议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被收养人身份证明;

3.收养人婚姻状况证明;4.送养人、收养人、被收养人符合收养条件的证明。

(四)解除收养协议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收养关系证明;

3.被收养人未成年的,提交身份证明。

(五)抚养协议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

3.被抚养人身份证明;

4.申请人之间以及与被抚养人关系证明。

(六)变更抚养权协议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被抚养人身份证明;

3.原抚养权证明。


(七)(自然人申办)遗赠扶养协议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

3.遗赠人近亲属关系证明;

4.协议涉及具体的财产的,提交财产权利证明。


清单所涉证明例举


本清单所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例举材料,由公证员根据所办公证事项的实际情况予以明确:

一、身份证明

(一)自然人

1.境内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自然人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等;

3.台湾地区自然人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等;

4.华侨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国外长期居留身份证件等;

5.外籍自然人提供所在国护照、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等。

(二)组织

1.境内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等;

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代理

本清单中公司章程、出生、学历、学位、资格、纳税状况、证书(执照)、文本相符公证,可以由代理人代为申办公证,代理人按以下情况提供相关证明:

1.监护人代为申办的,需要提交监护人身份证明和代理权证明;

2.委托代理人代为申办的,需要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二、不动产权利证明

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不动产查档资料、购房合同、契税发票、生效裁判文书、公证书、拆迁安置协议等。

三、婚姻状况证明

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婚姻档案、夫妻关系证明书、(生效)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等。

四、死亡证明

公安机关出具载明死亡日期的死亡户口注销证明、死亡证明,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民事判决书、死亡(继承)公证书、人事部门档案等。


《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清单》

1.出生公证

2.驾驶证公证

3.无犯罪记录公证

4.学历公证

5.学位公证

6.毕业证公证

7.成绩单公证

8.出生医学证明公证

9.身份证公证

10.亲属关系公证

11.户口本公证

12.常住人口信息表公证

13.护照公证

14.结婚证公证

15.离婚证公证

16.(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公证

17.在读(学)证明公证

18.在职证明公证

19.(工资)收入证明公证

20.接种证明公证

21.民事判决书公证

22.民事调解书公证

23.会考证公证

24.四(六)级证书公证

2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公证

26.职业资格证书公证

27.专业等级证书公证

28.房屋所有权证公证

29.机动车登记证书公证

30.体检表公证

31.健康证公证

32.营业执照正(副)本公证

3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公证

34.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证

35.企业章程公证

36.行业许可证公证

37.国籍公证

38.住所地(居住地)公证

39.生存公证

40.死亡公证

41.曾用名公证

42.存款证明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