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镇化的发展进步,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及留汉大学生的不断增加,同时不断上涨的房价,必然催生出更多的租赁需求。在租赁合同履约过程中,会出现承租人长时间拒不交纳租金、长期失联、合同到期拒不搬离的“老赖”情形,出租人深受其苦。
张某将自己的房子出租给程某,租期一年。刚开始几个月,程某还能按合同支付租金,后称有困难无法按时交租金,张某催其交租金,程某总是说正在筹钱,直到合同到期租金也没交。张某多次打电话程某,要求其交纳租金并将房内的物品搬走,无果。张某不知道怎样才能拿回房租,赶走“老赖”程某,收回自己的房子。
01 承租人长时间拒不交租,收租难怎么办?
热心市民A:
明显违约,建议打官司告他。 ——合法维权,但是从请律师、立案诉讼到最终执行,整个程序走下来,耗下去大量时间、精力和钱财,让人直呼“耗不起”。 热心市民B: 行径太过可恶,痛打一顿,长长记性。 ——通过暴力手段解决问题,还没拿到租金,自己当被告、进局子。 热心市民C: 碰到这种,斗不过的,只能自认倒霉,息事宁人。 ——“和谐”社会不是沉默、纵容,而且一味忍让容易憋出内伤。
公证人支招:办理租赁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
“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据法律规定对以给付为内容的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当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该债权文书时,债权人无须经债务人同意,即可凭原赋强公证书及执行证书等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具体到租赁合同领域,指的是租赁合同双方在合同文书中增加“赋强条款”并在公证处申办赋强公证,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出现承租方不按约定交纳租金的情形,出租人即可凭借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租赁合同公证书、执行证书等,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通过租赁合同赋强公证,既保证了租赁合同本身的真实有效性,同时相当于给整个依法收回租金维权程序按下了“快进”键,不用通过漫长的审判程序,直接进行强制执行阶段,简直是超高级待遇。
02 承租人长期失联,拒不腾房怎么办?房子收不回,也无法再次出租,每天都在亏钱。
热心市民A:
打电话报警抓人 ——一来承租人长期失联,警察未必找得到人,二来租赁合同属于民事纠纷,不涉刑事范畴,警察也没有权限直接抓人。 热心市民B: 打官司拿回房子 ——未经公证的租赁合同,在承租人拒不配合退房的情况下,只能诉讼维权,通过法院强制执行腾退。但是还是老问题,从立案庭、审判庭到执行庭,维权之路漫长,每耽搁一日租赁物都得“被迫闲置”,导致更多的经济损失。 热心市民C: 直接撬门,腾退房屋 ——私自腾房是不对的,弄丢东西、弄坏东西就不好了,甚至会因为故意损坏他人财物反而自己上法庭当被告。
公证支招:租赁合同(赋强)公证+单方收回租赁物系列证据保全公证+出具执行证书
在订立租赁合同之初,租赁合同中明确载明承租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协议)义务时,承租人愿意接受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单方、自行收回出租房屋或物业的承诺,并将该租赁合同申办公证(普通合同公证亦或赋强公证)。在此前提下,出现承租人违约又拒不交回租赁物的,出租人可以向公证处申办相关催告文书送达保全公证,申办出租人单方收回租赁物的证据保全公证,公证人员陪同出租人一起进入租赁物内部,对租赁物现状进行拍照、摄像,进行现场物品清点,对现场清点的物品,除造册登记外,进行封存,由申请人妥善保管。
——拥有了上述公证产品的守护,老赖们所谓的“拉黑、失联、赖着不走”的伎俩完全无任何实质影响,通过公证处的参与,快速单方收回租赁物,既保证了租赁房屋快速实现再次出租变现受益,又保证了现场清点腾退物品操作的合法合规性,保障承租人免于遭受物品损失,出租人更免于因涉嫌损坏他人财物当上被告。
目前只有前期经过公证的租赁合同,公证部门方会受理后期单方收回租赁物的腾退清点证据保全公证。
在租赁合同出现纠纷后,很多出租人单纯希望通过对租赁房屋内的物品进行清点的保全证据公证在腾空收回租赁房屋后再行出租的方式避免损失扩大化,但是因为租赁合同本身没有办理公证,公证机关没有证据获知承租方在签订合同之初,是否确有在其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自愿接受出租人单方自行收回出租房屋的承诺。实践中,根据中国公证员协会《关于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指导意见》十七条的规定,公证机构对于原租赁合同没有办理公证的,承租人单方面申请对出租房屋内的物品进行清点保全证据的公证一般不予受理。
《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二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公证赋予“租赁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后,承租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租金给付义务时,出租人可以持赋强制租赁合同公证书及公证处出具的执行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需经过诉讼程序,直接进入执行程序。
温馨提示
通过公证产品的守护,可助力打击房地产租赁市场的老赖行径,无论是普通商品房租赁还是商住楼、写字楼租赁,都可适行。尤其是对租赁面积大、期限长、标的较高的租赁合同,公证人真心建议提前办理租赁合同(赋强)公证,提前做好风险预防,防患于未然,更为后期单方收回租赁物作好铺垫,避免因诉讼、仲裁带来的时间浪费和人力、物力损耗,为出租人节约时间成本、人力和物力成本,保证债权的高效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