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天之窗 当前位置:首页 -> 江天微公证 -> 江天之窗

【江天学习】《狂飙》:高启强的法定继承人居然是他!

发布时间:2023-02-14 15:32:23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近期,电视剧《狂飙》的热播引发了“全民狂飙”,小编也不例外,已经开始了“二刷”。剧里除了大众所关心的扫黑问题、司法机关廉政作风问题外,作为一名公证人,我还看到关于高启强的法定继承人问题。



高启强的近亲属“人员谱”


《狂飙》第一集剧情,

就交代了高启强婚前的家庭关系

其父母早年去世,高启强靠卖鱼供其弟弟高启盛、其妹妹高启兰读书,三人相依为命。


后期,高启强通过与徐江的交易认识陈书婷,而陈书婷之前有过一段婚姻,和亡夫育有一子白晓晨,高启强与陈书婷成为夫妻关系后,白晓晨正式改名为高晓晨。


另一个叫高启强“爸爸”的黄瑶,其实是高启强手下老默的亲生女儿,由于剧中老默替高启强“杀鱼”,在最后一次“杀鱼”中中枪身亡,被迫将女儿黄瑶托付给高启强照顾抚养。


高晓晨黄瑶是否有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法定继承及继承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并且在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根据剧情,高启强的父母均已在很早前去世,其配偶陈书婷也在高启强之前车祸身亡,那么,根据法律规定,高启强遗产的继承人只剩下高晓晨与黄瑶。

1、首先我们来分析高晓晨是否具有继承权:

大概在高晓晨七岁时,陈书婷与高启强再婚,高晓晨与高启强长期共同生活,高启强陪高晓晨练琴、吃饭、接送放学,将高晓晨视如己出。根据剧情,高启强与高晓晨形成抚养关系,高晓晨作为高启强的继子,理所当然享有高启强的遗产继承权。

2、再来看黄瑶的情况:

虽然剧中黄瑶对高启强的称谓一直是“爸爸”,但其二人并未有正式的收养程序。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中,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显然黄瑶与高启强二人未办理正规收养手续。


那么有的观众会说黄瑶父母双亡,

是否可以作为孤儿领养呢?

《民法典》也给了观众一个解释:



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七条中,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本章规定。


高启强与黄瑶的关系准确来说是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构成养女与养父的关系,那么女儿黄瑶也就无法继承高启强的遗产。


在《狂飙》的大结局中,高启强的罪行多达11项,被判处死刑,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也许高启强能留给其继子高晓晨继承的遗产,就只剩下临刑前的忏悔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