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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初,江天公证处根据市司法局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并实施《武汉市江天公证处公益法律服务管理办法》,在公益法律服务管理办法的指引下,江天公证处对日常工作所涉公益案件进行了科学分类与管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据统计,今年以来,江天公证处共计办理公益法律服务案件211件,这些案件涉及遗嘱、遗产继承、知识产权、诉前调解等。在办理公益案件的过程中,江天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尽职尽责,恪守程序,积极、主动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公证法律服务,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近日,两位当事人张某、王某(系化名)行色匆匆地来到江天公证处接待大厅,当日值班公证员李程凯接待了他们。经了解,张某、王某的独子张某某因白血病刚去世,张某某生前在某证券公司开立的证券账户内有股票、资金需要办理继承权公证方能领取。
张某某生前未婚无子女,张某、王某作为张某某的父母,是其法定继承人。因该证券公司未在张某、王某老家开设营业网点,最近的分支机构就在武汉,故张某、王某来到武汉,证券公司出具了证券账户对账单后即来到江天公证处申办继承权公证。当得知办理继承权公证一般所需的时间时,张某、王某都面露难色。张某说,这几年儿子看病已掏空了家底,如果要在武汉逗留多日或者往返老家所花费的成本都是他们承受不起的,希望公证处能够尽快为他们出具公证书。
李程凯一方面稳定当事人的情绪,一方面向主任汇报开启绿色通道。经初步审查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发现缺少家庭关系的证明材料,但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公证员李程凯、助理陈岑进行了容缺受理。
通过与当事人进一步沟通,了解到张某某生前系某大学的在校研究生,遂与张某某的导师取得联系,在导师的帮助下,通过学校信息登记系统查找到了张某某的学生登记表,登记表上记载有部分家庭成员情况。同时,助理陈岑在受理后,完成了被继承人张某某的婚姻、有无公证遗嘱等情况的网上查询;另外立即与张某、王某户籍所在地民政婚姻登记部门电话联系,通过发函的方式,在第二日完成了对张某、王某婚姻情况的核查。
受理后的第二日,当事人拿到了期盼中的公证书。更令当事人惊喜的是,江天公证处根据公益法律服务规定,经审查当事人提供的低保证明等材料,主动为其减免了此次公证费。张某、王某拿到公证书的时候,向江天公证处公证人员连连道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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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知名白酒企业以其独特风格和品牌价值入选“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榜单。2023年4月20日,原告接到反馈信息,称被告王某店铺销售的系列白酒,与正品不符,遂委派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并对被告店铺销售该产品的行为过程办理了保全证据公证。经对取得的样品进行鉴定后发现,该白酒并非原告公司生产,系假冒产品。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法受法律保护,被告的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同时也侵害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给原告品牌及企业形象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应承担侵权责任,特此向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提起诉。江天公证处驻江岸区人民法院调解员朱金阳仔细询问了事情经过,让双方当事人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和理由,但是双方都觉得自己占理,互不相让。
朱金阳在了解案情的过程中,王某对于商标侵权的事实并无异议,但由于家庭环境和经营不善等原因造成情绪失控,双方调解工作陷入僵局。朱金阳耐心梳理案情,分析案件争议焦点,积极与原、被告双方沟通。一方面打消王某的顾虑,让其相信调解员是真心实意在解决问题,同时帮助王某清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另一方面告知原告王某的认错态度及做出的相应承诺,望原告在合法维权的同时也应根据被告的家庭、经济、主观认知、客观事实对其诉求做出适当调整。法律不仅有警示惩罚作用,也兼具人文道德关怀。经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最终湖北某知名白酒企业和王某达成一致,进行和解,纠纷圆满化解。
江天公证处始终坚持公证的公益属性,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为社会贡献公证“正能量”。江天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公证的职业精神与价值追求。在未来的工作中,江天公证处将继续加强公益法律服务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建设更加公正、和谐、法治的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