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许多人还在为繁琐的诉讼程序头疼不已,武汉市江天公证处通过创新服务模式,高效化解矛盾,为公证机构深入开展司法辅助事务贡献“江天方案”,充分彰显了公证法律服务的智慧与温度。
01.工伤纠纷“零跑腿”
律师调解+赋强公证高效解忧
近日,武汉市江天公证处与某律师事务所开展了新的合作实践——“律师调解+赋强公证”,在新的合作机制下,顺利办理了数件调解协议赋强公证。 “律师调解+赋强公证”模式下的首笔案件系某公司与员工的工伤补偿纠纷,双方原签订有劳动合同,后在公司团建活动中该员工意外受伤,经医院诊断治疗后仍需要一段时间的康复,因此该员工向公司提出工伤补贴、医疗补助、护理费用等支付诉求,该公司同意支付相关补贴,但双方在费用支付方式及数额上存有分歧,欲向法院提出诉讼来解决纠纷。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调解工作室调解员在法院调解室为双方进行调解,达成了初步的分期支付款项的意愿,调解员随即与江天公证处公证员范玉林取得联系并陈述了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及调解意向,公证员范玉林表示可以视频方式为双方的《调解协议》办理赋强公证,并向双方当事人详细阐释了赋强公证的法律含义、办理后果、操作流程。双方当事人表示公证人员能够参与调解,并为其办理《调解协议》赋强公证,必定能更加充分的保障双方权利、再无后顾之忧。 最后调解员、公证员的共同为当事人拟定了《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员的见证下签署了《调解协议》,并通过江天公证处的视频办证系统在调解现场即顺利办理了赋强公证。在后期回访中,双方当事人表示,在经公证的《调解协议》约束之下,双方都各自积极履行相关义务,原本要诉诸法庭的一场纠纷完美化解 02.异地取证遇阻 法院调查令+保全证据公证破解“死局” 某公司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有关诉讼证据,某人民法院向目标公司下达了《调查令》,由某公司的代理律师到目标公司收集、调查诉讼证据。同时,由于是异地调查,为保证调查证据的真实性,法院要求公证机构对调查证据的过程办理保全证据公证。 2025年2月13日下午,武汉市江天公证处公证员李程凯、公证员助理邱莎莉随同某公司的代理律师来到目标公司,目标公司的法务接待了代理律师和我处公证人员一行人。代理律师表明来意并出示了法院的《调查令》,法务向代理律师表示由于目标公司属于保密单位,其文件管理有着十分严格的规定,不能任意复制和带走相关文件,以致取证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在公证员的协调下,经过沟通,由目标公司的法务按照其公司流程,将存于该公司系统的相关文件扫描件按照所需要的份数进行打印,再由公证人员与代理律师逐一与文件原件内容进行核对。经核对无误后,使用目标公司提供的文件袋分别进行密封,由目标公司法务、代理律师、公证员三方分别在密封处进行签名。密封后的全部文件扫描打印件交由公证员带回本处,其中一份留本处存档保管,其余作为公证书的附件分别制作公证书。 “法院调查令+律师现场取证+保全证据公证”新模式,保证调查取证过程的真实性,更加充分地保障各方权益。 03.商标侵权纠纷调解 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 一家拥有百年历史的中华老字号品牌近日将被告潘某告上法院,指控其在淘特店铺销售假冒产品。原告称,潘某销售的“XXX”产品使用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但并非原告生产或授权生产,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品牌形象和声誉,并给原告带来经济损失。原告要求被告停止销售侵权商品、销毁库存,并索赔5万元人民币。 武汉市江天公证处派驻法院的调解员朱金阳介入调解,沟通得知被告在远城区,调解员希望能实地走访,更加真实地走近当事人,帮助化解这起纠纷。在得到法院支持后,调解员来到被告住址,周围有一个废弃工地和几户人家,潘某激动万分,表示自己身体不好,经济困难,家里还有老人和孩子需要自己供养,赔偿金额太高,其无法承受。 与双方沟通后,潘某同意下架并销毁侵权产品,但希望降低赔偿金额。调解员及时和原告沟通反映被告法律意识淡薄,知道自己的错误后也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原告表示接受,并将赔偿金额降至10000元。最终,双方通过线上调解达成和解协议,以6000元赔偿金额和解,纠纷得到圆满解决。潘某对调解结果表示感谢,并向调解员赠送锦旗。 通过“公证调解”的创新模式,武汉市江天公证处已成功化解了多起纠纷,展现了公证法律服务的智慧与温度。 无论是工伤补偿、取证难题还是商标侵权,江天公证处通过与律师、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的沟通、协调、合作,为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提供了公证参与司法辅助的“江天方案”。不仅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还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纠纷调处的效率与质量。江天公证处的实践证明,通过公证法律服务的创新,能够更好地维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