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下午,司法部下发《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司发通〔2017〕83号,以下简称《通知》)。15日、16日,我处两次召开全处大会,学习原文,领悟精神,扎实学习贯彻落实该文件。根据市局的要求,15日起,我处已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停办了非金融机构从事民间借贷及相关的担保性委托业务。
14日下午,《通知》下发后,曾主任第一时间在我处工作QQ群、微信群进行转发,要求每一个人迅速学习;并立即召开执业公证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
15日中午,我处召开全处大会,,曾主任逐句宣读了《通知》,对“五不准”的要求进行了重点强调。全处人员认真听取,一一记笔记,并就此进行了热烈讨论。
16日,我处再次召开全处大会,按照市局的要求学《通知》原文,悟文件精神。会上,曾主任传达了潘涛副局长的明确要求:一是立刻落实、坚决贯彻。不允许搞变通、打擦边球。二、提高站位、提振精神。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贯彻落实,从不忘初心的高度贯彻落实,站在公证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贯彻落实,站在全局一盘棋的格局来统一考虑。三是加强督导、加强指导。市局公鉴处成立督导专班,下周开始对各公证处进行督导检查。四是创新发展、开拓发展。各公证处要勇于在新的公证业务领域积极创新,确保公证质量的前提下开拓发展,促进公证行业健康、全面、可持续性的发展。
曾主任要求,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通知》,坚决贯彻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五不准”的规定,即日起停办相关业务,并向当事人做好解释工作。要按照市局潘局长、公鉴处的要求和安排,规范执业行为,强化执业纪律,接受督导检查;创新发展业务,开拓新型领域,全面发展业务。全处人员要一方面守住传统业务,如继承、涉外公证,另一方面开拓新业务,如拓展金融衍生品公证,尝试司法辅助事务等,推动我处公证事业继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