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8日,A女士领取公证书后激动地说“多亏有江天公证云电子存证平台帮我固定证据,我接受我奶奶遗赠的财产没有障碍了”,谢谢办证人员为我解忧。
事情的缘由
当事人A女士的奶奶于2013年在某公证处立了一份遗嘱,表示在其百年之后,将与其夫共有的某市一套房产中属于自己所有份额遗赠给其孙女A女士个人所有。
2020年1月10日,A女士的奶奶在武汉因心肌梗塞突然去世,当时武汉正值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时期,随即,武汉1月23日宣布封城,所有交通停运,A女士无法亲自前往公证处办理接受遗赠房产公证,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上述房产变更登记转移手续。
疫情期间,A女士上网查询了遗嘱的相关法律规定,了解到A女士的父亲健在,A女士的奶奶遗留的房产对她来说只能办理接受遗赠,但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这可难坏了A女士,
遗赠过了有效期可怎么办?
法律上怎样认可A女士
有表示接受遗赠的意思?
“云平台”解难题
两个月的时间转瞬即逝,全国的疫情防控还处于焦灼状态,各地的管控措施严格,交通不畅,A女士依然无法前往办理公证和房产变更登记手续,内心十分焦急, 3月10日就是法律上表示接受遗赠的最后期限,怎么样才能有效的表示自己接受遗赠,维护自身权益。情急之下,A女士想到了武汉市江天公证处推出“公证云平台存证”服务,按照“公证云”APP的客户端手机录像存证功能步骤提示,在家顺利完成了存证及申请出证的全部程序,实现足不出户就办完了公证。
请大家跟随小编来看一看
A女士在“公证云平台”申办公证的全过程吧
存证
2020年3月2日,A女士将自己书写的“接受遗赠声明书”拍照,并使用“公证云”AP P客户端的手机录像功能对声明接受遗赠的过程进行录像,同时,将拍摄所得录像文件、照片上传到我处公证云服务器保管。
申办
因提取证据需要,A女士通过“公证云”APP线上向我处申请对其通过“公证云”APP客户端收集的拍照及手机录像取证功能所固定的取证过程及内容出具上述公证书。
出证
我处公证员范玉林受理并登陆本处“公证云”系统管理后台,调取了A女士上传证据文件和相关数据文件,经与系统管理后台存证信息(包括取证时间、系统日志等数据)进行校验,察看,确认调取的录像证据文件自生成之时起未被修改。在审核提交材料无误后,我处给A女士出具了公证书。
领证
2020年6月8日,A女士来我处领取了公证书。
下面,让小编为你解读“电子存证”公证!
什么是“公证云”
“公证云”是我处设立的一项云存储服务,让您足不出户,在线办理证据存证事宜。当事人可通过“公证云”APP的手机录像存证功能,将现场所拍摄的照片、录像、录音等电子文件通过“公证云”加密后上传服务器,文件包含手机拍摄时的时间信息和位置信息。在有效保存期限内,如果申请人需要使用上述电子文件,随时可向公证处申请出具公证书。
以往,大家在维权时,往往采取自己录音、录像的方式取证,但这些证据存在编辑、删减的可能性,容易遭到相对人的抗辩,证据效力不高,我处的“公证云”作为第三方中立平台,在线存证的电子数据安全且保密,不存在人为篡改的可能,能保证证据的安全性和真实性。使用“公证云”电子存证平台,申请人可以自己即时上传照片、视频等文件到“公证云”,在时间安排上更加灵活,成本也更加经济,有效地为申请人节约了成本,提高了效率。
“云平台”申办操作步骤
1、扫描二维码:
2、下载安装“公证云”APP,按照APP操作提示进行实名注册。
3、通过“公证云”APP中的手机拍照、录像等功能,按照操作提示,将需要固定的证据进行拍照或者录像,最后将电子证据上传至我处的“公证云”电子数据保管平台进行存证保管。
4、当事人在需要的时候,选择申请出具公证书或保管证书。
在江天,
可以随时为大家
提供“电子存证”服务,
实现足不出户,
就能在线办理“电子存证”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