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市司法局部署的《关于做好2020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实市司法局刘新涛副局长在市公证协会三届十一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上强调关于做好国庆节、中秋节期间的安全工作及纪律要求。
结合我处实际,我处对中秋节、国庆节前处内场所安全及节日期间人、财、物的管理进行了全面的部署:
节前安全
1、处领导负责人为本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公证处的安全防范工作负总责,切实抓好双节期间前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2、对处内档案资料室、卷宗扫描室、库房、财务室、保险柜、票据、印章等安全隐患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排查,放假前,现金全部存入银行;公证卷宗全部入档案室;收费票据、印章锁入保险柜内;
3、对处内1楼、3楼、17楼办公场所消防设施,重点对防火、用电、防盗等方面隐患进行排查,对电源插线排的复接复连、电线接头、大功率电器是否断电等要逐一检查整改,特别是灭火器使用状态进行逐一检查,确保消防设备随时可用;
4、放假前,组织专人对全处办公室的门、窗、电器和电源、水源及办公场所的安全设施进仔细的检查,绝不放过任何一个死角。
值班安排
纪律要求
1、节日期间,坚持领导带班负责制,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严格按照值班安排做好相应的值班值守工作,手机和值班电话保持联络畅通,保证上级的指示精神能够正确及时的传达;
2、疫情防控不放松,出门戴口罩、勤洗手,若有旅游、探亲情况,需向单位上报备案,经批准方可离汉,并如实报备外出行动轨迹及疫情防控的措施;
3、严格车辆管理,绝对禁止公车私用,处内车辆一律封存,停放在停车场内;
4、全处人员要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参与赌博;严禁接受公证服务对象赠送的任何礼品、礼金等物品,营造一个安定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