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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天业务】公证助力小陀螺发挥大作用

发布时间:2021-01-12 11:07:53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陀螺形状上半部分为圆形,下方尖锐,是中国民间最早的娱乐工具之一,距今已有四五千年的历史。陀螺体积小,便于携带,价格不高,是当下老百姓最普通的健身工具。别看陀螺微小,不起眼,却可以承载着一个企业的命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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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就让小编带着大家通过我处近期办理的一件关于陀螺的保全证据公证,一同了解其中的缘由:

广州某公司是一家专门生产玩具陀螺的企业,集特定商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于一身,玩具陀螺俨然成为该公司的明星产品, 但近期该公司发现在某玩具批发市场上有大量“仿冒”、“假冒”山寨陀螺出售,涉嫌侵犯其专利权,为固定证据,保护其公司权益,该公司委托代理人来到我处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

 

该公司代理人称其申请公证前已前往武汉市某玩具批发市场相关地点确认了正在出售涉嫌侵权玩具陀螺的二十一家商铺的地理位置及周围环境,每天出售的商品流量较大,如不及时采取措施,恐产品专利会名存实亡,企业效益也会受到重创。

 

公证员邓学锋受理此案后,考虑到涉案地点武汉市某玩具批发中心商铺云集,近距离拍摄,会引起一些商家怀疑,也会给取证人员的安全带来一定的风险。公证员邓学锋积极与该公司代理人商量对策,时下,商品代言主播已成潮流,若公司代理人以购买商品用于主播展示,现场需要摄影、拍照,商家应该不会怀疑……同时公证员邓学锋将取证路线、方式进行合理规划,自此,一套完整的公证方案成功敲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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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广州某公司的代理人和公证员邓学峰、公证人员朱德玲前往武汉市某玩具批发中心,按照预先设计的方案,由广州某公司代理人购买涉嫌侵权的玩具陀螺,支付金额、索要发票;公证人员朱德玲现场摄像、拍照,在该公司代理人和公证人员的通力协作下,顺利在二十一家商铺购买了涉嫌侵权的玩具陀螺。

 

回到公证处后,广州某公司的代理人和公证员邓学峰、公证人员朱德玲将每家所购商品分别进行拍照、包装、封存、打印,并用最短的时间为该公司出具了公证书。

 

 一个小小的玩具陀螺就有这么多权益傍身,是企业注重知识产权保护的结果,是公证机构顺应新时代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积极应对的结果,我们坚信,充分发挥公证机构的职能作用,保护生产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正常经营和市场秩序,小陀螺将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法律知识小讲堂

 

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在我国由于商标权的取得实行注册原则,因此,商标权实际上是因商标所有人申请、经国家商标局确认的专有权利,即因商标注册而产生的专有权。

 

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专利保护时间是20年。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时间是10年。

 

实用新型专利享受发明专利的权益,都受到专利保护法的保护,专利享有同等权益。当专利同时符合发明专利、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就专利申请期限而言,申请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会更加快捷达到申请人保护其专利权益的目的。

 

《专利法》第九条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