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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天业务】我为群众办实事---因事施策 破解服刑人员办“证”难

发布时间:2021-11-14 10:52:58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近日,公证员邓学锋接待了李某的咨询,其称女儿已到上学的年龄,报名要求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作为审查是否具备就近上学的依据之一。李某现住的房屋产权系李某与母亲孙某共有,孙某因犯罪正在某女子监狱服刑,房屋未办理权属证书。


“如我母亲不能亲自到不动产部门办理权属证书,需提交经过公证了的委托书,不动产部门才认可”,李某面带忧伤地说。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初期,孙某服刑的场所曾因管控措施不到位,引起群体服刑人员感染,在全国造成不良的影响。在疫情形势依然严峻的情况下,为确保服刑场所安全,该监狱实行全封闭管理,取消服刑人员与外界的一切联系,包括家属会见,公证处办证也不例外。


一直以来,委托公证书的证词是证明委托人在公证员面前,在《委托书》上签名或按手印。但这次委托公证,公证员无法进入监狱,更谈不上会见孙某本人了。



为破解上述难题,公证员邓学锋设想利用监狱所辖司法所远程视频会见方式与孙某进行沟通,了解其委托女儿李某代为其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权属证书是否本人意愿。他将想法与监狱狱政科负责人进行沟通后,监狱狱政科负责人明确答复邓学锋,该监狱目前连视频会见也不允许。



此路不通,公证员邓学锋又积极与不动产登记部门取得联系,将李某的特殊情况以及本处前往监狱了解孙某的情况逐一告知,协商解决方法。不动产登记部门经研究后回复:只要委托书上当事人签名是真实的,不管公证书以何种形式出具,他们都予以认可。

随后,邓学锋公证员再次到监狱狱政科,将我处与不动产登记部门沟通的情况如实地向其负责人进行阐述,该负责人当即表示协助公证处办理好孙某委托公证一事,双方对办证的细节进行了沟通,最后达成一致,由狱政科负责人将委托书、笔录、告知等文本交给分监区狱警,分监区狱警再拿给孙某,待孙某确认上述材料无异议亲笔签名后,分监区狱警再将上述材料交给狱政科负责人,最后回到公证员手中,用文本相符的方式出具公证书。监狱狱政科负责人表示,虽然该单位不出具任何文字性的东西,但一定会指派专人将委托书送到孙某的手中,看着孙某在委托书上签名。



公证员助理朱德玲根据当事人的要求草拟了委托书,经李某确认无误后,公证员邓学锋、公证员助理朱德玲于11月8日来到监狱,按照之前设计的路径,顺利让孙某在委托书文本、笔录、告知事项等材料上亲笔签名并捺手印,随后,公证员邓学锋为当事人出具了公证书,李某顺利在不动产部门领取了不动产权属证,了却了李某因女儿入学难的“心病”。



此次,我处以文本相符方式破例办理委托公证,不仅做到了疫情防控和公证办理两不误,也保障了服刑人员生命健康安全和实现相关权利两不误。江天公证处公证人员充分发挥公证职能,在疫情期间灵活变通,在保证程序合法性的前提下,因事施策,破解服刑人员办“证”难,用心用情用力做好为民办证工作,着力解决办证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