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导读
公证具有“服务、沟通、公证、监督”的职能,属于国家为社会公众提供的制度化的保障形式之一,公证中蕴含着关怀经济学,人们可以通过公证遗嘱(或遗嘱信托)的形式安排生活、传承财富、表达心愿,满足权利诉求。公证法律服务亦藉此努力发挥着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积极作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观念意识的改变,法制理念、法制思维逐渐融入、贯穿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与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作为有思考能力、有物质需要、有理想追求的人,期望生活安适、快乐、和睦的要求都是一致的,人们希望通过以遗嘱(或遗嘱信托)的形式安排生活、传承财富、表达心愿,这种源自人类血脉、感情、道德的强大动力激发着人们的权利诉求,从财产权利到其他自由的权利,于是通过国家所提供的制度化的保障来实现并保护这些权利,便成为越来越多人的选择,而通过公证的手段来完成,将会适当满足人们的上述需求。
曾有一位患帕金森症的耄耋老人,持亲笔书写的遗嘱手稿,要求办理公证遗嘱。老人是一位高级知识分子,出身于东北一个偏僻的农村,一生打拼。老人的前妻个性暴躁,由于年轻时他所从事的工作与文艺有关,所以前妻坚持认为自己的丈夫与别的女人有染,为此两人在生活中争吵不断,当时在文革期间,虽然也经过组织、法院调查,证明不存在这些情况,但前妻还是从小就对儿子们说父亲的不好,说父亲有外遇,让他们恨父亲,于是母亲和孩子一起孤立老人,为了孩子老人一直忍耐着,直到孩子们大学毕业才离婚。老人觉得为了孩子已经牺牲掉了自己人生中黄金时期的幸福,孩子们毕业后,也有了好的工作,可日常除了春节以外却不曾看望父亲,老人生病后,吃饭穿衣都成了问题,他的衣食住行都是由现在的妻子在照料。
老人的遗嘱手稿很长,内容是把财产遗留给现在的妻子,由于老人和前妻生育的子女之间巨大的感情隔阂,遗嘱传达出了一种仇视的心理,历数了儿子们的 “不孝”。针对这样的情况,公证员先是问了他这样几个问题:“孩子们对他们的妈妈好吗”、“前妻再婚了吗?现在生活的怎么样”、“现在的妻子与儿子们的关系怎么样?”、“现在的妻子是否害怕你去世后儿子们会因为财产跟她闹?”随即又进一步说到 “即便你确实没有问题,那是否认真的和孩子们谈过你们的婚姻和痛苦?你有没有考虑到,你和前妻这些年这么闹,给孩子们幼年和青年时期的生活和心理造成过哪些伤害?70、80年代的社会环境还不象现在这么宽容,他们在邻居间、学校里、朋友中是不是会抬不起头来,你有没有去关心过、体会过他们的苦恼?你再婚了,有了比他们的妈妈年轻的妻子,有了国家一级专家的身份,有组织的照顾,可是他们的妈妈工资不高,孤独一人,你认为作为儿子看着妈妈这样,爸爸那样,他们应该心情好吗?你写的这份遗嘱,不会让儿子们恨继母吗?那时你去世了,继母与他们之间的纽带没有了,继母也已经是垂垂老者,她有能力与年富力强的儿子们抗争吗?因为现在的妻子照顾了你,所以儿子们的负担减轻了,他们可以更好的照顾自己的家庭和事业,可以更多的顾及到自己的母亲,儿子们对母亲的照顾,是否抚慰你的良心?你是不是还是想前妻能生活得好,如果她的生活没有儿子们的照顾,你是不是更难受?你作为一个家庭的核心、一个丈夫、一个前夫、一个父亲,你所做的是让他们仇恨还是融洽?你的遗嘱表达的是关爱还是仇恨?”
在这样的交流沟通后,老人经过几天的深思,重新书写了遗嘱,内容从之前充斥着怨气憎恨的不满斥责变成了洋溢着亲情温暖的离别叮咛。打开心门,豁然开朗的老人露出了释然的微笑。
一位中年男士,供职于知名网络公司,在外人眼中是位成功人士,但他却有不能为外人言说的艰辛与忧虑,时刻在感受体验着折磨与哀愁。他和前妻所生的孩子因为先天脑发育不全和多发畸形,同时患有癫痫,不能走路、不会说话、智力低下、生活无法自理,前妻也正是因为承受不了这样的压力而采取了离婚的方式进行逃避。再婚后,他的妻子贤惠善良,他们又生下了一个健康的孩子,他把患病的儿子送到了专门机构,这个孩子就象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婴儿,需要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有专业、专人的看护、照料,作为特护生,再加上生活费、药费,每月开销很大。他拼命的工作、挣钱,要保证两个孩子能够衣食富足的成长,同时,也要保证妻子过得有依靠有保障,以此作为对妻子的感激和回馈。因工作需要经常出国,他想为妻子、孩子的生活做一些规划和安排,决定用遗嘱的形式来了却自己的后顾之忧。
在公证员的提示和告知下,先确定了家中财产中属于他的个人财产,对于财产中的重点,即巨款、房产进行了细致明确的份额分配;公证员建议指定遗嘱执行人,被指定的人应该同意作为执行人,而且执行人要知道并且明确执行人的权利与义务,还包括执行人可能产生的费用。他便听取采纳了公证员的法律意见,选择了一位人品、能力、信用极佳的好友;此外,公证员提醒他,考虑到孩子如果日后有康复结婚的可能,则遗产是否要指定为其个人财产,以及因为目前财产都在他妻子的名下,要注意离异等情况的发生,这些涉及到财产的分割和分配就需要修改遗嘱了等等。办理了公证遗嘱之后,他如释重负,送给了公证员一张照片,是父子两人的合影,照片上,他用双手扶着儿子小小的身体,孩子依靠在父亲胸前,眼眸中一丝杂质也没有,若干年之后,当这个孩子长大成人,也许通过父亲设立的公证遗嘱,能够切身感受到父亲用心血为他铺筑的生命之路。
美国著名文化人类学家理安·艾斯勒曾写过一本名为《国家的真正财富:创建关怀经济学》的书,艾斯勒是国际广义进化论研究小组成员,国际伙伴关系研究中心的创始人,同时也是加州大学和洛杉矶圣心学院教授,她的研究和理论影响了美国和西欧上层建筑领域的决策,她在书中提出了经济学是什么以及能成为什么的新看法,乐观而现实地向读者展示了如何建成一个能满足人类物质和精神需求的经济体系,她提供了一个出发点来重建经济结构、经济措施和经济政策,这个出发点就是把文化、经济学与价值观紧密联系在一起,倡导关怀的价值,分析并论证在关怀价值观影响力及作用下所节约的各种经济成本和产生的积极社会效应,从而得出了关怀经济学是创建国家的真正财富的根本途径。
公证具有“服务、沟通、公证、监督”的职能,所以在公证中就潜移默化的反映着关怀经济学。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看,遗嘱属于一种单方法律行为,公证遗嘱是公证业务中的一项传统业务,绝大多数的公证遗嘱内容主要为立遗嘱人对自己去世后财产权益的处分。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未禁止公民通过订立遗嘱处理其他事务,并且赋予了公证遗嘱的效力优先地位。因此,公民有权在公证遗嘱中安排处理除个人财产以外的其他事务,这符合法律规定。
其次,从公证制度的社会价值来看,公证员不仅是专业的法律人,更应该是洞悉事务、通达人情的社会人,公证机构办理的公证遗嘱,不仅要解决当事人财产权益的法律归属问题,更重要的意义在于从专业角度指导立遗嘱人通过法律的手段理智和正确的表达自我、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与正当诉求,藉此努力发挥公证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作用,公证机构正积极探索开展办理温情遗嘱、遗嘱信托等高效贴心的人性化公证法律服务。
最后,关于遗嘱的内容表述问题。公证制度的首要价值是在矛盾和纠纷发生之前进行预防和化解,这就意味着当事人订立的公证遗嘱应该是立遗嘱人以书面文字阐述的经过其深思熟虑、慎重考虑后的意思表示,尤其涉及到遗产的分配,必然排斥了某些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此时如果遗嘱内容过于简单,或是充斥着不满、苛责,那势必在未来遗嘱生效的时候,会让受益人以外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产生怨恨仇视的感情,同时导致公证争议频发。
在办理公证遗嘱时,公证员务必要给予立遗嘱人提示、告知、指导:一、遗嘱内容不宜成为“控诉状”、“惩戒信”,避免道德谴责、消极情绪的宣泄之词;二、不要跨越隐私的界限,不能以遗嘱形式任性、随意地披露、评判他人的工作、生活;三、从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如果立遗嘱人的法定继承人中有体弱患病、残疾、经济条件不好、低收入、乃至服刑人员的,务必要提醒乃至询问立遗嘱人应该关注、如何考虑、是否为这些继承人作出安排等;四、同步做好录音、录像工作。
遗嘱传递的是立遗嘱人对子女晚辈的谆谆教诲、殷殷期望之情,而通过公证这一具有仪式感的庄重形式,在公证这一专业人士的指导下作出的公证遗嘱,可以更好的让人们以这种暖人暖心的表达方式对身后事进行合理安排,它洋溢着关爱、亲情、发散着正能量,通过脉脉温情展现情真意切,既很好的诠释了“法律不外乎人情”,又通过公证手段给当事人提供了高品质的法律服务,高度契合了国家倡导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的要求。
在十九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时代大背景下,公证将进一步实现公证服务的社会功能与价值,即对于法律、情感、社会问题的梳理、安抚,虽然不能产生、创造直接的经济价值,但从公证服务所影响和辐射的作用及范围看,可以达到从让每一个人安心到每一个家庭的和睦,推动形成美好安详的社会大环境,不断的在制度、观念、文化层面扩大积极、健康向上的正面效应。
[转自中国公证网]